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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山:与祖国发展同步伴节能环保前行
文章来源:江西省吉安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   审核校对:Admin  更新日期:2009-10-22 09:26:52.0  浏览次数:14

                          王晓山:与祖国发展同步伴节能环保前行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国散装水泥事业发展51周年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散装水泥事业发展31周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散装水泥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散装水泥战线上广大干部职工在建设新中国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中做出了巨大贡献,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我国散装水泥事业健康发展   

    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坚持“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散装水泥政策导向,在各级政府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以发展循环经济战略方针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奋进,真抓实干,散装水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散装水泥规模不断增长。到2008年,全国散装水泥供应量已达到6.36亿吨,是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的66倍;全国平均散装率达到45.82%,比1978年的14.8%提高了31各百分点,“十五”期间到“十一五”这几年是散装水泥发展最快的时期,2001-2008年全国散装水泥供应量每年平均增长24.58%,水泥散装率每年平均提高3.35%,实现了散装水泥量、率同步快速增长。

    二、作为散装水泥产业链重要组成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也取得了可喜发展成果

    在推广散装水泥过程中发展起来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带动了废弃物的再利用。为了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两个“禁现”文件,并不断完善了散装水泥产业政策配套措施。目前,全国混凝土“禁现”城市已达到350多个,全国预拌混凝土年供应量达到6.24亿立方米,已建立规模化的现代混凝土生产企业3641个,拥有搅拌机7805台;集中使用散装水泥达到1.12亿吨,利用固体废弃物6470.03万吨。预拌砂浆的发展也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为了做好砂浆“禁现”工作,各地遵照政府推动、企业跟进、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相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努力将砂浆“禁现”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全国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已发展到280家,投入运行搅拌机375台,设计生产能力3670万吨,实际产量达到219万吨,使用散装水泥61.97万吨。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55.81万吨,预拌砂浆罐车143辆,砂浆移动简仓1539个。

    三、散装水泥技术装备和综合配套能力不断增强   

    我国从1998年设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为了支持散装水泥产业的发展采用补助、贴息等办法,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散装水泥产业,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配套设施,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我国散装水泥化已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国已投入使用的散装水泥发放库1580个,固定接收库13904个,流动罐108964个,专用汽车29057辆,专用船1258艘,铁路专用车6744节,混凝土搅拌运输车60288辆,混凝土泵车10688辆。散装水泥物流设施设备的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目前全国散装水泥综合运输能力达到604亿吨,综合发散能力60.7亿吨,比“十五”初期的2001年分别增长352%和252%。

    四、产业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散装水泥发展过程实际上是散装水泥产业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的过程。为了支持散装水泥产业发展,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起,就开始对这项产业在政策法规上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从1985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见》,明确了“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产业方针;1997年国务院批复印发《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进一步提出了“将继续实行并适时调整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2002年财政部会同原国家经贸委出台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04年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了《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和完善了全国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明确了各有关方面共同推动散装水泥发展的工作职责;2005年《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确立了“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工作方针和总体要求;2007年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强调继续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继续执行‘限制袋装、鼓励和发展散装’的方针;2008年“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写进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把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明确了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法律地位;2009年,国务院印发《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内容,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中,“要求“启动第三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

    五、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不断健全   

    在推动我国散装水泥发展过程中,各地始终保持了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健全。截止2008年底,全国共有900多个散装水泥办公室,从业人员5000多人,其中:目前已有53%的省级机构、38%的地(市)级机构和23%的县(市)级机构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整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一步稳定了散装水泥管理干部队伍。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在制订和贯彻本地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法规,协调散装水泥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各环节关系,组织开展散装水泥行业标准化及科技发展,会同财政部门征收、管理、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广大散装水泥办公室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默默奉献,先后涌现了省级以上劳动模范11名,受到商务部表彰的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81名。

    六、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工作大步迈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对促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推动城乡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作为我国散装水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直接影响我国散装水泥的发展进程,在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影响下,各地普遍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统一规划,农村集中建房的步伐,农村对水泥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工作大步迈进。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点已达到5088家,拥有固定罐4215个,移动罐28547个,销售散装水泥5335.11万吨,全国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量6666.74万吨,同比增幅为33.09%,所占全国散装水泥供应总量的比重从去年同期的17.78%提高到20.48%,增加2.7各百分点,所占全国水泥产量的比重从去年同期的7.73%提高到9.08%,增加了1.35个百分点。

    七、发展散装水泥为全国节能减排做出了突出贡献   

    散装水泥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能够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建筑工程质量,有效改善劳动条件和施工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减少水泥包装和水泥损耗造成的资源能源浪费以及水泥粉尘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1978-2008年,全国累计生产散装水泥37.42亿吨,可节约标准煤8600万吨,减少粉尘排放376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亿多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3万吨,实现经济效益1684亿,为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做出了巨大贡献。

    伴随着共和国波澜壮阔的建设和改革进程,散装水泥系统自身建设也取得重大成就,为散装水泥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基本建立了适应节能环保的散装水泥行政管理理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国际社会要求我国承担的减排义务也越来越多。无论从承担国际义务还是保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节能减排、建设“两型”社会已成为必然选择。党中央、国务院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质量效益提高的重要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近两年,商务部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散装水泥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探索的基础上,将发展散装水泥作为商务节能降耗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确定了以提高散装率为中心,围绕城市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加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项工作重点。采用有效措施加以推进,从使用环节入手,推动散装水泥集中化使用。科学回答了:“促进水泥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散装化是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实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一条重要途径。”标志着适应节能环保的散装水泥行政管理理论基本形成,为散装水泥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了理论基础。 

    二、基本建立了适应节能环保的散装水泥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在国家政策法规的引导和推动下,各级政府部门对散装水泥工作进一步高度重视,散装水泥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了配合国家推动散装水泥工作,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的政策法规。目前全国已有2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部分地区还制定、颁布了使用预拌砂浆的相关地方规章。例如:湖南、江西、浙江、福建等省先后出台了省级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的条例,南昌、济南、西安、哈尔滨等省会城市,也出台了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为各省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与此同时,黑龙江、河南、安徽等省重新修订颁布了省政府令,这些法规条例和规章,为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产业政策的完善,立法工作的突破,为散装水泥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较完备的法律依据。

    三、基本建立了适应节能环保的散装水泥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散装水泥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重大突破,逐步建立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定位,实现了散装水泥行政管理职能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省、(地)市、县三级分层管理体制,建立了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监督执法体系。目前,按照国家和各省三定方案,根据国务院发展散装水泥要从使用环节入手的要求,全系统的散装水泥的体制机制已从抓散装水泥为主转向抓“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管理转变,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正逐步纳入公务员管理系列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真正实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政府职能,强化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机制,促进了适应节能环保发展需要的散装水泥管理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四、基本建立了适应节能环保的散装水泥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1997年国务院就明确了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的性质和职能,国家在历次机构改革都保留了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现设在商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设在不同主管部门883家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4976人,分别在建设、商务、经贸、发改、工信等管理部门领导,已建立了较完整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为散装水泥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目前这支队伍人数已达5000多人,已成为促进节能环保的坚强卫士。

    回顾几十年散装水泥发展历程,经过多年的推动与发展,我国专业化的散装水泥产、运、储、用等环节构成的产业和技术链已初具规模。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散装水泥发展格局已逐步形成,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基础。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也面临着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对节能环保提出更高的要求,《循环经济促进法》把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作为节能环保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明确了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法律地位。我们要深入学习与实践科学发展观,从塑造散装水泥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着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廉政建设;树立全局意识,树立宏观管理思想;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完善散装水泥发展的机制和体制;坚定信心、团结奋进,忠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散装水泥生产和使用环节的引导、监督,并通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散装办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造就高素质的散装水泥管理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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